广西新闻网南宁11月12日讯(记者宋瑶自治区
为了确保我区食用植物油食品生产安全,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今年第三季度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对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的监督抽检。在抽检的75家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生产的92批次食用植物油产品中,宁明县海渊镇家乡花生油厂、贵港市晟世花生油厂、天峨县布柳泉食品有限公司山茶油分公司、贺州市金泰油脂有限公司、广西莫老爷食品有限公司、南宁市上林三泉实业有限公司国志榨油厂、广西绿生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生产的7个批次的花生油、茶籽油被检出不合格。详情见(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gxfda.gov.cn/。
根据抽检结果,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及时依法进行处理,严防不合格产品扩散,并提醒广大消费者若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食品药品投诉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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