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消费”本周六起“禁行”,记者走访发现——
部分餐馆门槛“调花头”
很多餐厅有类似“本店谢绝自带酒水跟食物”的标识。今年2月,*高法明确表示,
即将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首次以政府规章形式对餐饮经营者设置*低消费明确说“不”。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解释称,明确禁止*低消费主要基于三个考虑:设置*低消费具有明显的强迫性,侵害了
连日来,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走访上海部分餐饮企业发现,不少曾设置*低消费
*低消费“化身”无数
长宁区虹桥路上的一家大型餐馆,值班经理介绍,国庆长假时他们已经彻底取消了在包厢中的*低消费门槛,而且也没有其他附加条件。该经理表示,和他们预料的不一样,取消*低消费门槛后,顾客消费额并未减少,“客户感觉到舒心,点菜都不会刻意限制价格,基本上消费额都能达到以前的水准。”
但也有部分餐饮企业开始加收“包厢服务费”。徐汇区宛平路某饭店尽管不设*低消费,但若使用包厢而且达不到一定的消费标准,就要对顾客收取“包厢服务费”。“一个包间通常要一到两个服务员专门跟进,装修也相对较好;同样一个服务员,在大堂可以服务三到五张餐台。相比之下,使用包间的成本肯定高,我们也要找到经营的平衡点。”大堂经理说,“包厢服务费”为10%至20%。
记者还在不少饭店电话预订包房时发现,饭店方现在更注重进包房就餐的人数——如果低于指定人数,消费者根本就订不到包房。据了解,已经有更多餐饮企业准备“学习”这种做法。
合理服务费应提前告知
在静安区嘉里中心经营粤菜的邵女士说,许多餐饮企业设置包厢*低消费的目的,是防止消费者点上两三个菜就占据一个包厢——餐饮企业不可能赶走顾客,“一些顾客消费金额不高,但一定要坚持到包厢消费,否则就投诉。”邵女士说,得知取消*低消费后,她的饭店设定了包房服务费,“但是,我们会提前告知消费者。”
不少顾客认为,现在餐馆的店面租金、劳动力成本都比较高,对包厢收取适当费用,可以接受;但餐厅应该主动明确提前告知并让消费者认可。齐坦律师事务所的陈军律师也表示,服务费必须在包间或菜单的显著位置明示,若没有事先明示,就属于违规。
如何处罚仍需具体细则
记者注意到,商务部出台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餐饮经营者违反该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及规章有规定的,商务主管部门可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罚;没有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其中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尽管如此,对于办法如何执行,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表示,目前仍在跟地方商务部门和国务院相关部门,如发改委、工商总局等部门研究具体办法,“餐饮企业、消费者和服务人员是餐饮服务的三大核心主体,出台这个试行办法以后,对三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加以规范,是有现实意义的。在发生纠纷的时候,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对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意义。办法出台后,对推动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工作,对推进餐饮行业诚信体系建设都有积*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