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探索
此次试点工作由各区、县(市政府负责部署,并结合各地实际,开展试点工作,具体为:越城区(镜湖新区开展食品安全信息公开试点工作、柯桥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主体试点工作、上虞区开展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试点工作、诸暨市开展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嵊州市开展食品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试点工作、新昌县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建设及“黑名单”制度试点工作、市市场监管局开展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各地在推进试点工作的同时,将及时总结提炼试点成果和经验,形成值得推广的加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试点结束后,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进行总结梳理,适时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