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转凉,又到了吃
羊肉的季节。浙江一带,不少人对吃“胎羊肉”情有独钟,所谓胎羊,是指从母羊肚子里直接取 出来的小羊,当地称之为“肚扒羔”,这也是很多游客到乌镇、南浔一带旅游时的**佳肴。那么,大家吃到嘴的胎羊肉, 真的都是新鲜胎羊吗?通州警方就破获了一起从南通贩卖死“胎羊肉”到浙江销售的案件。
2013年5月份,通州警方接到举报,称有人在杨港一带贩卖死羊到浙江卖给人吃。
贩卖死羊肉,这是涉及食品安全的民生大事,通州警方立即就展开了调查。他们了解到,*近确实有四名姓鲁的安徽 人在通州贩卖山羊及羊皮。
于是,警方对这些死羊的去向进行跟踪发现,这些羊贩子收购之后,都是通过大巴车把死羊运往了浙江桐乡。
警方判断,很有可能这些死羊都是通过沈某流向了餐桌,于是,警方对沈某夫妇展开了调查。
也正是因为真正的肚扒羔越来越少,而市场又有大需求,沈某夫妇便联系了在南通的羊贩子鲁某等人,开始贩卖病死 小羊。经过两个多月的蹲守与调查,2013年7月18号,警方决定在羊肉收购点,浙江和鲁某老家安徽同时实施抓捕。而在浙 江沈某家中,一共找到了两袋还未出售的死小羊。
红烧羔羊肉,在浙江乌镇一带确实很流行,当地人认为,这道菜不仅鲜能,还有*高的营养价值。警方在当地也看到 ,一般饭店里售卖的小羔羊,一只是350元,半只是180元,价格很昂贵。沈某和鲁某他们,正是看中了暴利这一点,干起 了这非法的勾当。在抓捕行动中,涉案人员鲁某、沈某等7人均被抓获归案。上周,通州区法院对这起收购贩卖死羊案作出 了一审宣判。
通州区人民法院一审 以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分别判处沈某夫妇,鲁某等涉案人员一年六个月至两 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而在法庭上,面对指控,主犯沈某夫妇一直辩称,自己卖的都是当地人喜爱的“肚扒羔”,并没有贩 卖死羊。
那么,事实真是如此吗?在浙江蹲守调查的两个月时间,通州警方走访了当地的一些宰羊户。
显然,浙江养羊户舍不得卖的健康胎羊,在南通,同样不会有人愿意卖。那从鲁某和沈某怎么就能流出这么多的胎羊 肉呢?警方在南通当地了解到的情况也足以证实,鲁某四人收了 贩卖给沈某夫妇的羊,百分之八九十都是死亡原因不明的 小羊。而非所谓的“肚扒羔”。在法庭上,公诉人读了一段在杨港本地宰羊人的证词。
同时,也有羊贩子证明,称自己收到的死小羊都卖给了鲁某等人。
鲁某*终也承认,小羊是他们收的,低价卖给沈某,但是羊皮必须归鲁某自己。
面对一系列证据,沈某交代了和鲁某四人交易的实情。公诉人也当庭读了沈某的供词。
以两块钱到16块钱一斤的价格收购来的小羊,被卖到市场上,就变成了350块钱一只,可见其中的暴利。
据查,从2012年开始,鲁姓四人在将死羊剥皮后,运往浙江桐乡,供沈某夫妇销售,共计3536只,而另一伙羊贩子何 姓二人,共销售给沈某夫妇死因不明的整羊1898只。
此时,沈某夫妇和鲁某等人自称知错,显然已经晚了。将不明原因死亡的羊卖给饭店,做成菜给顾客吃,想着都后怕 。如果引发食物中毒等,后果将不堪设想。当然,知错就改也算是坏事,希望他们在付出了自由的代价之后,能真心重新 开始,从此诚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