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江苏讯 通讯员侍苏华 记者邵小青报道 近日,江苏省
根据该办法,信用评价将实行量化分级,即县级以上食品流通监管部门根据《江苏省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信用评价表》,对辖区内食品流通经营者日常管理状况进行量化评价,分为诚信、基本诚信、轻微失信、严重失信4个等级。信用管理注重社会参与,鼓励各地食品流通监管部门邀请行业协会等参加信用评价工作,评价结果主动向社会公布,为消费者提供消费参考并接受社会监督。该办法明确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食品质量管理员和相关从业人员对食品质量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食品流通经营主体的信用等级计入其个人信用信息。办法要求日常监管注重分类分级,县级以上食品流通监管部门根据辖区食品流通经营者的信用等级确定监管等级,并根据其经营食品的风险类别制定巡查内容,将信用分类分级管理作为日常监管的重要依据。
据悉,江苏省1.4万家食品安全示范店将作为食品质量安全信用分类分级管理试点,在2015年底前完成试点工作,在2016年底前食品流通企业信用分类分级管理实现全覆盖,食品个体经营户覆盖率不低于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