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检查对象包括全市所有黄酒生产企业,检查内容涉及生产原料、生产条件、产品质量三个方面。此次检查要求:一是加强监管力度。按照属地监管要求,由各区、县(市局和市局各分局负责组织对本地黄酒生产企业的现场检查工作,谨守黄酒冬酿前原材料进货阶段和元旦春节产销旺季等时间节点,严格检查企业原材料、生产条件、添加剂使用等情况,对企业生产销售行为实施全方位监管。二是开展约谈承诺。结合专项检查,针对巡查情况和发现的有关问题,对相关企业进行约谈,并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三是严查违法行为。各区、县(市局和市局稽查支队、各分局协同合作,积*开展黄酒生产企业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严厉打击企业制假售假、使用劣质大米原料、滥用添加剂、伪造虚标食品标签标识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