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各式各样的精品零食店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南京的大街小巷,很多
零食店购买到过期面包
近日,家住禄口的余先生因为六岁的小女儿吵着要吃小
发现这种情况,余先生很是不满,自己特意在这种精品零食店购买零食,就是为了女儿的健康着想,不想女儿竟然吃到不干净不卫生的食品。第二天,余先生便拿着剩余的过期小蛋糕找到零食店商家,要求赔偿女儿的医疗费用及自己的损失费。结果商家只愿意赔偿余先生50元,对于这样的赔偿,余先生很不满意。双方协商无果,余先生只得向禄口街道的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
协商后商家赔付300元
余先生向消协的工作人员表示,自己特意选择去正规的零食店购买,图的就是一个放心,结果还是不能避免购买到过期商品的事,这让他不能接受。工作人员随后亲自上门向零食店了解具体的情况,商家对事实的经过认可,确实如余先生所说,但是商家表示愿意赔偿他的损失50元。*终,商家承认确实是他们疏于清查,让过期的食品放置于柜台售卖,才导致余先生的女儿食用后出现腹泻的情况。商家意识到自己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后,愿意赔偿余先生女儿的医疗费用,并赔偿余先生其余损失共计300元。
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无论是在知名商家还是小店铺购买食品,都应当注意食品的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确保自己所购买的食品在保质期内,避免因一时的疏忽大意造成自己和家人的健康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