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康存栋为了落实《
全国各级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在渔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结合辖区渔业船舶特点,按照渔业船舶检验局“三大行动”工作要求,制订了详细工作方案,积*开展执法监督三大行动。全国各省区市专门成立了以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本地行动任务的推进和落实,争取通过“三大行动”,全面摸清应检渔船基本情况并核查渔船重要基本数据,坚决防范“套牌”、船证不符等非法渔船产生;通过加强对渔船重要安全隐患的排查和隐患整治,促进渔船改造更新;通过对渔船重要船用产品的质量以及配备情况检查和抽检,打击和遏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截至7月31日,在全国渔船基本数据普查行动中,完成渔船普查数192339艘,查出“有证无船”41艘,“套牌船”1672艘;在全国渔船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与整治行动中,已排查渔船95783艘,发现安全隐患7059项次,整改后签发检验证书渔船艘数2768艘;在全国渔船船用产品质量监督整治行动中,开展专项检查461次;查处假伪产品915件,检查生产企业155家,检查经销企业320家,新建渔船检查714艘,发出整改通知书3011份,检查救生设备79207件,检查消防设备46314台件,检查通信设备31880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