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卫生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
据了解,在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中,食药监局要求经营者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在购进婴幼儿配方乳粉时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认真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文件,并做好相关索证索票工作,确保有效追溯产品来源;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实行专柜专区销售,在显著位置设立“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专区(或专柜”提示牌,采取“绿底+白字(黑体”式样;由专人负责婴幼儿配方乳粉专柜专区的食品安全,做好定期检查和临期、过期、变质乳粉产品的及时下架工作,防止问题产品流入市场;对已取得食品流通许可的乳粉经营者进行逐户复查、规范和清理,对不能持续达到许可条件的,一律注销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许可项目;对经营条件不符合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标注事项要求或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要求的,依法及时予以查处,并在电视台、网站等媒体曝光。
截止目前,已出动执法人员117人次,检查经营单位36家,责令整改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