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丹麦肠”这个新鲜的名字,再加上大型超市标识上标明的原料为“精
市民报料:诱人“丹麦肠”没生产日期
“超市里销售的一种‘丹麦肠’,不仅没有任何防尘防蝇措施,而且根本看不到真实的生产日期。但从产品上可以看出,原先上面应该有标签,是不是理货员故意把标签剪掉了?”日前,孙先生向本报小崔暗访工作室讲述了自己看到的情况以及产生的疑虑。
记者调查:精瘦肉“丹麦肠”鸡肉鸭皮造
按照孙先生提供的信息,记者来到位于河北区的乐购超市金钟店的酱制品柜台。在装满火腿肠的大盆前,找到价签上标明的“丹麦肠”。记者仔细观察该价签发现,上面除了标明销售价格外,并没有标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虽然大部分火腿肠上已经找不到原先捆绑标签的线绳,但少部分产品上还残留有线绳。“这里面用的是什么肉?”记者问一位女理货员,“都是精瘦肉,这是厂家促销的。”
记者亮明身份后,找到该超市的一名现场负责人。在负责人的要求下,另一名理货员将“丹麦肠”的信息卡取了出来,并放到了价签下部。记者看到,在信息卡上的配料一栏,标注着“精瘦肉、面粉”字样,而保质期一栏则标明只有**。
在征得现场负责人的同意后,记者与其一同对该盆中的下层火腿肠进行了翻看。几经查找后,终于找到了一根还带有标签的“丹麦肠”。该标签上显示,这种火腿肠实际使用的主要原料是“鸡肉、鸭皮和淀粉”,根本没有猪肉。根据仅存的标签显示,这根火腿肠当天已经到期。而其余火腿肠上,由于标签已经被剪掉,到底是哪天生产的,是否已经过期则无从验证。鉴于此,乐购超市金钟店负责人当即责令该产品全部下架停止销售,并表示对相关责任人依规定严肃处理。
工商说法:如此销售涉嫌欺诈
“如果超市明知这些产品是以鸡肉鸭皮为原料,而在信息卡上标明是精瘦肉,则涉嫌欺诈消费者。”工商执法人员介绍说。另外,*高人民法院对于欺诈做出过明确的司法解释: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消费者做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将会构成欺诈。从乐购超市金钟店的行为来看,这种火腿肠上厂家原本捆绑有标签,并在上面注明了真实的成分,而理货员将标签剪掉,就是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另外,在自己的信息卡上注明“精瘦肉”,就是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商家已经涉嫌构成了欺诈。此外,该超市的信息卡上没有标明产品的真实生产日期,也是违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