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的
据了解,李先生从同安某超市购买了一包大米,拆包后才发现里面居然长了好几条虫子。李先生向超市反映情况后,商家从批发商处为他换了一包同品牌的大米。李先生回家仔细一看,这次的大米没有虫,但却是过期的,包装袋上注明生产日期是2013年8月,保质期6个月,已经过期了。李先生再次找到商家要求赔偿,商家却表示大米是批发商为其更换的,自己也不知情,只能向批发商索赔。李先生对这个解释无法接受,于是向工商部门投诉。
经调解,超市同意赔偿李先生1000元。同时,对于批发商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执法人员已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