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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进龙系清苑县农民,自2011年起在家中培育绿豆芽、黄豆芽等豆菜并到周边菜市场贩卖。为了使豆菜卖相好看,崔进龙在培育过程中添加了国家明令禁止在食品加工中使用的"无根素"等添加剂。经群众举报,公安机关于2013年7月对其依法进行查处。崔进龙于同年9月被取保候审。2013年底至2014年1月,崔进龙又重操旧业,再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豆芽并被公安机关查处。
清苑县检察院经审查发现,崔进龙生产销售有毒豆菜数万斤,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其在取保候审期间仍不思悔改,严重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遂依法作出批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