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浦江读者贾先生致电本报《浙中城事》热线0579-89111111:1月9日上午10点左右,我和朋友去浦江
记者核实:当天,贾先生和朋友去超市买了6包紫菜,"家里孩子喜欢吃,以前也经常买,21.8元一包,味道还不错。"
付完钱走出超市时,贾先生的朋友随手拿出紫菜看了一下,"生产日期是2012年1月7日,算一算,已经过保质期两天了。"
两人折回超市,去服务台向超市工作人员提出要退货。
贾先生说,当时有一名30多岁的超市经理和他们进行了协商,一开始还算顺利,"可是后来他说了一句,紫菜这种东西和农产品一样,没什么过期不过期,反正吃了没事,把我和朋友气到了。"
本来只想退货的贾先生拨打了12315进行投诉,工商人员赶到现场做了调查,并要求双方在下午1点半去工商局当面协调。
期间,贾先生和朋友越想越气,走进超市去看了一下货架上剩余的紫菜,"都是过期的,但是都还在货架上卖,要是不看仔细,买回去吃了只能自己倒霉。"
贾先生花了1200多元,把货架上剩下的58包紫菜都买了下来,"反正就是要投诉到底。"
当天下午,贾先生和朋友按时到了工商局。直到3点多,超市方才前来处理问题,"来处理事情的负责人说,给我退货。"
贾先生咽不下去这口气,"要按照相关规定以一赔十给我。"
双方没协商好。而工商局方面表示,要按照程序走,也让贾先生先等着。
记者联系了浦江消保委,对方表示要经过局办公室预约才能接受采访,直到下班为止,局办公室电话一直没人接听。
而和浦江沃尔玛超市联系时,工作人员向记者要了电话,表示相关负责人会联系记者,但直到昨晚截稿时,未接到对方电话。
而贾先生越想越憋屈,已经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
贾先生的委托律师浙江文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席志江说:"贾先生买到了过期货,根据
现在,贾先生等着法院开庭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