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5月2日消息(记者温飞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
《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中提到的乳品,包括了巴氏杀菌乳、奶油、乳粉、乳清粉和婴幼儿配方奶粉等,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副处长韩奕表示,此次出台的管理办法,突出了对进口全供应链的监管:“从对出口国国家的准入,到对出口企业,国外的生产企业的注册,然后到国内对进口商的备案管理,到进口产品的检验,是全过程的一个管理。”
韩奕介绍说,向中国出口包括婴幼儿配方奶粉在内的所有境外食品生产企业,质检总局将对其实施注册制度,境外注册企业也必须要保证向中国出口的乳品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相关要求,并且符合其他注册条件,才能向中国出口乳品。韩奕表示,管理办法还明确了乳品生产企业的责任:“企业要自己提交进口产品的检测报告,企业要配备食品安全的专职人员,要建立保障食品安全的制度,要对进口产品建立进口和销售记录,能够实现产品追溯。如果进口的产品发现质量安全问题的话,企业要主动承担召回的责任。”
一直以来,不少洋奶粉普遍在外包装上突出标注“原装进口”或各种食品类认证信息,甚至一些在国外市场根本见不到的品牌,来到国内都声称自己是国际知名品牌,在一定程度上误导了消费者。此次实施的管理办法中,这一现象将会的到根本遏制。《管理办法》规定,检验检疫机构对乳品的进口商实施备案管理,如果进口的乳品标签上标注获得的国外奖项、荣誉、认证标志等内容,必须提供经外交途径确认的有关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