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芽用毒药来美白
高明虞某所卖的豆芽总是又大又好看,颇受流动商贩欢迎。据虞某供述,他是有“秘笈”的。2009年至2012年7月,三年来虞某固定向一名姓潘的男子进货黄豆、绿豆,进货时还会购进“无根黄豆芽素”、“无根绿豆芽素”、“头孢氨苄胶囊”、“无根豆芽调节剂”、“豆芽多效增白王”等原料。
“等到豆芽发到5公分左右的时候,就往豆芽里添加‘无根黄豆芽素’、‘无根绿豆芽素',目的是让豆芽不带有根须,药量大概是一个大的蓝色胶桶放一支’无根黄豆芽素‘或’无根绿豆芽素‘.” 虞某说,“无根豆芽调节剂”的药效也是防止豆芽长根须的。
防止豆芽长根后,还要跟豆芽“美白”,虞某说,需要装一小勺子的“豆芽多效增白王”兑水后浇在豆芽上,这样生长出来的豆芽就更好看更白了,“卖的时候就可以卖个好价钱”.
直至案发前,他的生意都很稳定,销售地主要是当地明城市场附近,每天可以卖出200斤至300斤豆芽,每公斤价格在0.6元至0.7元,一年大概可以卖出8万斤。
添加剂确认有毒
2012年7月30日,工商部门对虞某的生产窝点进行清查,当场查获黄豆芽和绿豆芽成品6050斤,正在浸泡的绿豆100斤,无根黄豆芽素320袋,无根绿豆芽素450袋,以及头孢氨苄胶囊、无根豆芽调剂、豆芽多效增白王、漂白粉和其他不知名药品若干。
根据卫生部公布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2760-2007,上述无根黄豆芽素、无根绿豆芽素、头孢氨苄胶囊、豆芽多效增白王和无根豆芽调节剂等物质不属于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属于非法添加物,摄入后会对人体产生危害。
高明区法院以生产、销售有害食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虞某不服请求二审法院重新审查。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黄晓晴、张文芬、黄志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