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是不可完全降解的
十余年前,它是“白色污染元凶”;十余年后,它逃脱发改委“淘汰类产品目录”,以合法的方式回归。
它全称是“一次性发泡塑料
禁止还是允许,都有相似的理由:环境污染。不同的是,呼吁禁止的人认为一旦开禁,上世纪9 0年代的白色污染又将卷土重来;而呼吁解禁的人们则认为若不合法生产、规范使用,其危害更大,也不利于资源回收综合利用。他们都把希望寄托在相关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的综合体系建立上,而这个体系现在还八字没有一撇。
在江苏昆山,专注于此类餐盒回收10余年的一家企业,却称“每生产1吨塑料粒子就要亏损3 0 0 0元”,只敢限量回收和利用。而整个塑料回收行业更是无序。
“希望这个月准入条件出台”
2月1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国家发改委令第21号),将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以下简称“
一石激起千层浪。近年来一直致力于推动发泡餐具合法化的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在消息公布后,**时间制作了专题网页,在庆祝协会工作终于取得进展的同时,也在努力解释为什么要解禁,面对以前被禁的那些理由要做些什么工作等。
其中以中国塑协理事长钱桂敬的发言*具代表性。核心观点为“聚苯乙烯发泡塑料餐具无毒无害、不会产生
其实解禁早有先兆。
2010年初,国家发改委关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征求意见稿中,就已经删除了“应淘汰的落后产品目录”中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盒。但2011年正式出台的该目录并未删除这一条目,原因正是我国尚未建立“针对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生产、销售、回收、中转、运输与处置利用的管理和机制”。
发改委对此留了余地。称“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条目在2011年4月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暂没有做相应调整,是因为要“尽快制定一次性发泡塑料行业的准入条件,建立和制定回收再利用的机制及相关标准。上述工作完成后,择机将其从淘汰目录中删除”。
但上述的“准入条件”、“回收利用机制及相关标准”等,截至发稿之日,尚未有政府部门或者行业协会正式发布。国内为数不多从事发泡餐具回收的企业“昆山保绿塑料资源再生处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居奇表示,“距离5月1日正式解禁还有一个月,希望能在这个月看到相关文件的正式出台”。
吵了10年都没讲清楚?
在以中国塑料餐具联合办公室主任李沛生和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董金狮为正反两方的角力中,为了证明发泡餐具到底该不该禁,争吵了近10年。争吵的核心,即到底是否环保。
“其实两人都没有讲清楚一个问题,怎样才算环保”,一位环保N G O人士表示,是否造成白色污染或者是否可以循环使用,只取决于人们如何去生产、使用和回收这些餐具。伪劣产品横行、废弃发泡餐具随意弃置,当然不环保;正规产品不经过合理回收利用,直接填埋或者焚烧,同样不环保,甚至可能造成严重的二次污染。
而正反两方争论的“环保”,更多的是基于健康影响角度考虑。
李沛生认为,发泡餐盒的使用过程不具备产生二恶英、环境激素等危害健康的物质的理化条件,而且从资源节约和资源回收利用的角度考虑,更经济实用,属于“绿色包装产品”。
而董金狮则认为,发泡餐盒的“绿色”名不正言不顺,“没有机构给发泡餐具颁发过绿色产品证书”。而他认为其不安全,影响健康的主要理由是转入地下生产的发泡餐盒的原料可疑,监管缺位,其是否有毒有害“取决于它的原材料和使用条件”。他*大的担心是使用荧光增白剂等非法添加物,同时担心白色污染卷土重来。
这也正是很多环保人士担心的问题。
2010年,自然之友等14个N G O组织就曾联合发表声明,解禁发泡餐具后,白色污染“有加剧的可能,对此风险必须慎重评估”。
这同样也是支持解禁人士关心的问题。在1999年发泡餐具被禁止以后,李沛生曾经在全国多地做过多次调研,得出的结论是发泡餐具“禁而不绝”。以广东为例,经调查,2006年,该省聚苯乙烯发泡塑料餐具(PS发泡餐具)生产企业已增到40家,年产量达到60亿个。市场占有率接近****。
也正是鉴于此种情况,2005年,广州市人大代表梁小明等人提出了《应用循环经济理念治理白色污染难题,我市应先走一步》的建议。广州市经贸委认为虽然有“禁塑令”,却无具体实施办法,回复称拟学习上海市的“回收利用,逐步禁止,鼓励替代,源头控制”方法,建立一套适合广州市的一次性餐具管理、回收办法。
广州市环境卫生研究所退休**工程师吕春元认为,从广东的实际使用情况看,发泡餐盒的使用实际上并未造成像1998年长江洪水时那般“壮观”的白色污染,“同样是聚苯乙烯材料的塑料袋、塑料薄膜的使用量远比发泡餐盒大,发泡餐盒在整个生活垃圾中所占比例非常少”。
尽管争论双方在解禁与否方面互不相让,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即不论解禁与否,都应该规范生产、科学使用、尽量回收。
三分钱买来什么经验教训
上海的“三分钱”工程也是正反双方都爱采用的证据。
所谓的“三分钱”,是指上海市要求生产发泡餐盒的企业为每个餐盒支付三分钱,一分是管理和执法的费用,一分半用于补贴回收。该办法源于上海市政府2000年6月颁布的《上海市一次性塑料饭盒管理暂行办法》(84号令)。
这三分钱曾经支撑起上海的发泡餐盒回收产业链,成为支持解禁人士的**范例;它后来的运作失灵,又成为反对解禁人士的理由之一。
位于江苏昆山的保绿塑料资源再生处理有限公司是硕果仅存的回收企业之一,但现在也处于入不敷出的状态。据该公司总经理助理居奇介绍,现在他们每生产一吨再生塑料颗粒,“大约要亏损3000元”。
居奇认为这是一个典型的“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过程。“2005年-2006年的高峰时期,我们一个月能够处理2万-3万包回收发泡餐盒,高峰时能达到4万包”。他所谓的“一包”,大约有600饭盒。
彼时上海构建了由环卫系统、社会力量等多个方面参与的回收体系,在政府补贴的情况下,回收加工企业也基本能保证有利润。但这一状况在“外地餐盒大举进入上海后不复存在”,居奇说,本地交了三分钱的企业逐渐不敌外地无需交费的企业,回收量在增多,而收费量却在下降,*终导致“三分钱”体系逐渐失灵。
这三分钱仍旧买来了宝贵的经验。即在秉承“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下,餐盒的生产使用做到了有限度的环境友好,资源得到回收利用。
但吕春元认为,这三分钱也买来了教训。“造成环境污染的生活垃圾种类很多,为什么仅仅是发泡餐盒企业要交回收处理费用,而其他产品的生产厂商则可以免责?”他认为,从资源回收利用的角度,不应该仅仅是发泡餐盒需要回收,其他的塑料制品,乃至其他可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都应该等视齐观,“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需要更全面地执行。
其他餐盒要不要回收?
不管是否应该解禁,发泡餐盒的复活已经成为现实。所有的承诺和担心,今年5月1日后就将接受检验。
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说法,在决定解禁之前,已“征求了环保部等多个部门以及相关协会、专家的意见,各方达成了一致。有关部门正在抓紧进行生产许可管理、行业准入、回收体系建设、环境保护和监督执法等相关方面的准备工作,确保实现发泡餐具条目调整的平稳过渡和顺利实施”。
至于“有关部门”究竟要出台怎样的细则,目前尚不可知。而力主推动发泡餐盒解禁的中国塑协则有自己四个大方面的建议。
据该协会相关人士透露,这四方面的建议是生产总量控制、质量控制、行业管理和回收利用体系的建立。其中,对于企业的准入门槛拟建议为“生产面积不少于6000平方米,生产能力不低于6吨”,以尽可能避免小作坊式生产的缺乏监管;质量控制方面,则建议要求满足《食品包装用聚苯乙烯树脂卫生标准》(G B 9692-1988)和《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 B 9685-2008)的要求,并实施Q S认证;而在回收利用体系的建设方面,中国塑协目前仍倾向借鉴上海的“三分钱”经验。
但这些建议能否以法规的形式实施,还得看发改委、商务部、工信部和质检总局等国家部委的协商情况。而在今年5月1日后,*具有可操作性的,应该是对一些条件好的企业先实施Q S认证。
问题并未因此解决。吕春元认为,解禁后,一次性餐盒的市场份额变化应该不大,目前使用聚丙烯塑料餐盒(即饭店常见的收费1元左右的半透明餐盒)的饭店应该还会继续使用,除了北京等少数之前严格限制使用发泡餐盒的城市,应该不会出现市场需求忽然增大的情形。
同样是不可完全降解的塑料材料,聚苯乙烯发泡餐盒即便建设了完备的回收利用体系,使用量已经很广的聚丙烯餐盒要不要回收利用?其他的“环保替代餐盒”有否回收的必要?
从更大的角度考虑,占到生活垃圾10%-20%的塑料制品,是否都应该逐渐建立回收利用或者付费处理的机制?这些问题目前也都无定论。更为重要的是,回收利用的塑料,应该遵循什么样的标准去处理,能否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昆山保绿公司给出的答案是,出于成本控制和环境保护的角度,回收企业应建在具有成熟污水处理网络的工业区,饭盒的清洗不一定要非常干净,生产出来的再生塑料颗粒杂质含量也不能要求太严格,其用途应严格控制在食品包装材料之外。
对此,居奇认为,环保只能是在经济发展与自然之间保持一个合理的平衡,随意弃置造成“白色污染”固然不好,将使用过的餐盒还原成高品级原料,本身也是对资源和能源的浪费,还可能带来二次污染,需要把握适度。
但现实是,不管发泡餐盒禁与不禁,塑料制品的随意弃置状况仍到处可见。吕春元说,随着原料越来越少(均源自石油),其二次利用不可避免要提上日程。“我们关注发泡餐盒,不仅仅是产业引导,更多的是希望能逐渐构建全塑料行业的循环利用体系”。
而那个引起轩然大波的发泡餐盒及其各种替代品,其*终归宿也许仍是两年多前14家环保N G O倡导的那样,减少生产使用,增加回收利用。
南都记者 谭万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