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23日电(记者 朱立毅国家质检总局23日通报了贵州省质监局查处的两起制售假冒
根据通报,今年4月11日,根据举报,贵州省质监局执法人员和公安干警对位于贵阳市南明区小碧乡的一民用出租房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获假冒"贵州茅台酒"775瓶、制假设备2台、假冒茅台酒商标、包装物200余套,涉案货值达200余万元。
两个月后的6月13日,贵州省质监局根据举报,会同贵阳市公安局干警,通过对一家物流公司发运假茅台酒的三辆微型货车进行执法检查,查获三辆车共装载假冒茅台酒达150件的线索,顺藤摸瓜在贵阳市黔灵乡小关桥下的一两层民居内,查获了制假窝点,查获制假设备和包装物一批、各类假冒名优白酒1000余瓶,此案货值总额近300万元。
国家质检总局新闻发言人李元平在当天举行的例行发布会上说,今年质检总局部署开展"质检利剑"酒类打假专项行动以来,各地质检部门共立案查处案件354起,捣毁造假酒窝点39个,各地查处的重大案件涉及白酒、葡萄酒、啤酒和假冒产品包装等各个领域。
国家质检总局通报指出,虽然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目前在许多大酒厂周边"伴生"着大量以生产基酒为主的中小型酒厂,这些酒厂生产的基酒容易被造假分子用来进行勾兑制造假酒。此外,造假分子还采用偷换产品标识方式,以低档酒冒充高档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