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称没有设置许可依据,工商局称担心难
本报记者 王光照 见习记者 宋立山
申请保健食品经营,营业证为何难办?6日下午,在济南市政府
食品药品监管局 没有设置许可依据,不能乱设门槛
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2010年10月,济南市政府(201053号会议纪要第三条规定,在国家保健食品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出台前,济南市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但是对于新开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需不需要到食品药品监管局办理许可,怎样办理许可,办理许可时需要哪些手续,这些在"纪要"里都没有明确规定。
而在该纪要形成之前,2010年6月《关于明确我市部分食品生产经营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代拟稿中,有一处说明:对新申请保健食品的经营可暂不办理食品许可证。
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说,在2010年10月,济南市政府(201053号会议纪要形成时,经考虑决定,新申请保健食品经营的业户,可暂不办理食品许可证,不写在纪要纸面上,食品药品监管局口头执行。因此,对于新申请保健食品的经营,他们暂不办理食品许可证。
"我们也向法制办汇报过,但是考虑到现在都是要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我们在没有法律依据的前提下,对新申请保健食品的经营设置前置许可,可能的后果是乱设门槛。"这位负责人表示,他们现在需要个说法,只要给他们可以进行许可的依据,他们就能进行登记、证明。
济南市工商局 没有监管部门确认,发执照后很难监管
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则表示,工商部门是主体准入的*后一关,如果乱发营业执照,是不利于监管的。(201053号会议纪要和《
这位负责人认为,工商部门与食药部门间应该建立联系,互相通报一下,部门间加强协调,对于申请保健品经营这一领域,两个部门有个确认关系。他建议工商部门按月将发放营业执照的情况向食品药品监管局通报,或者食品药品监管局建立自身监管体系,如果不能发放许可证,哪怕是给申请企业一纸证明也好。不然营业执照好发,以后监管可就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