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期食品明示遭遇执行力考验
商家称"临期"概念模糊操作难宁愿选择打折 专家呼吁完善法规明确责任处罚
近日,国家
近日,记者走访了南昌部门超市发现,大部分超市还没有对即将过期食品作出醒目提示,消费者在购物时只关注商品是否已过期,而对临期的概念比较模糊。设立了临期食品销售专区的超市则存在品种少、价格高等问题。
相关专家认为,明示临期食品在保障了消费者知情权的同时,一定程度上也保证了食品安全,相关部门应完善法规,加强市场督导,明确责任处罚。
新规
超市临期食品必须作出醒目提示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通知,要求食品经营者对食品包装、标志、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关食品储存条件等进行自查自纠,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也就是临期食品要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
通知中还具体规定,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确保供货者主体资格合法、购入食品来源正规可靠、质检合格报告真实有效,切实把好食品进货关;监督食品经营者定期检查食品的进、销、存质量安全情况,切实把好食品销售关;监督食品经营者对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封存、依法处置或销毁,切实把好食品退市关。
调查
多数超市未明示食品"临期"
17日,记者走访了南昌大众购物中心、步步高等大型超市,促销字样随处可见,但大部分超市暂时未针对临期食品向消费者作出醒目的特别提示。
在一些保质期较短的奶制品专区,记者发现这类食品大多被捆绑销售,买三送一,买一送一或者买一大盒赠2至4小盒等。记者询问,是否对临期食品作出提示时,销售员表示对即将过期的商品不会作特别说明,只是会在产品保质期前一个星期或者10天的时候把产品拿出来做促销。
相比较商家的不买账,不少消费者对临期食品的概念则比较模糊。对于快过期食品,王女士认为,如果能打点折,并且还没过保质期的话,质量应该没有问题;如果有新鲜的同类产品,而且价格一样,她肯定不会买快过期的。
临期食品搭售现象普遍
买三送一,买一送一或者买一大盒赠2至4小盒……记者发现,无一例外超市都会选择捆绑销售奶制品等。
记者注意到,在这些捆绑促销的商品中,生产日期露在外面的商品大部分比较"新鲜",而搭售的另一个商品生产日期则被藏在里面,消费者基本看不到。光明纯牛奶买一箱送2袋,记者找了很久,*终将绑好的胶带撕开,才找到赠送2袋牛奶的生产日期,还有7天就到期。
有过超市工作经历的小熊向记者透露,大部分超市都会采取特价的方式抛甩即将到期的产品,或者与较为新鲜的产品"捆绑销售".小熊告诉记者,在给促销食品捆绑打包也是有讲究的,要尽量把印着生产日期的一面紧贴着其他商品或者用胶带挡起来,一定不能露在外面,以免消费者察觉后不愿意购买。
仅两超市设"临期食品专柜"
根据南昌市工商部门提供的信息,目前,南昌市有2家超市设立了临期食品销售专区,分别是高新区宏景发购物中心和沃尔玛八一广场店。
2月16日上午,记者在沃尔玛八一广场店看到,该超市分别在二楼食品区和三楼清仓区设立了"临期商品销售专区".三楼的"临期商品专区"设在超市*里面的地方,虽然用醒目的吊牌和立牌标明了这是"临期商品专区",但这里相对偏僻,客流量不大。专区货架不多,摆放了诸如开心果、花生等坚果类食品及电灯泡之类日用品,并贴有一张卡片:请在有效(保质期内使用。
二楼的低温临期商品专区,零星地摆放着一些袋装奶制品和某品牌的肉制品。该专柜某品牌的骨汤火腿标价为8.9元,非临期商品销售专区的货架上依然摆放同日期生产的该食品,价格也相同。
南昌**设立临期食品专区的宏景发购物中心相关负责人称,专区主要销售三类商品:**类为临近过期的商品;第二类为厂家不给予退货的商品;第三类为库存太多剩余下来的商品。
"品种少、价格高。"有消费者表示,"临期商品销售专柜"还有待完善。
困惑
商家更喜促销临期食品
对于临期食品明示,行政部门要求,消费者热衷,但是商家为何不买账呢?
记者从家乐福青云谱店了解到,目前,该店还没有设立临期食品销售专区的计划。一般情况下,食品在保质期前没有卖掉的话,会先撤架然后找厂家退货,离保质期还有三分之一时间的时候基本就撤了,不会等到过了保质期才撤。对于无法退货的商品,一般会采取打折促销的方式处理掉。
一位不愿具名的超市负责人坦言,不同种类食品对临界的定义不同,如果设立临期食品销售专区,那么同一种商品因生产日期不同要设置两个价格的话,操作起来比较麻烦,会增加超市的工作量。
"临期"概念模糊操作难
走访中,不少超市表示,"临近过期食品"的定义模糊也是执行难的关键原因,不同商家的理解也是不尽相同的。
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制度》的规定中,只是要求商场、超市等企业针对处于保质期内、临近保质期、保质期届满等不同情况的食品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在陈列场所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停止销售。但是,没有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作出具体的界定。
南昌市东湖区工商局消保局杨局长告诉记者,多少天才算是临期,目前国家也没有具体的规定,一般根据不同食品的保质期来确定。例如,保质期为一年的,期满之日前60天为临期;保质期为30天的,期满之日前7天为临期;保质期为7天的,期满之日前3天为临期。保质期限不同,季节不同,储存条件也不同,因此对临期食品标准很难界定。目前,只能靠商家自律,他们会加大相关检查力度,督促商家明示。
沃尔玛八一广场店常务副总经理朱奇红告诉记者,保质期为一年的,*后60天为"临界期",一般*后3个月的时候,就要开始跟踪,到*后两个月的时候就要移到临期食品销售专区。
南昌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系副主任张国文告诉记者,按照行业惯例,接近保质期三分之一的商品就算是临界食品了,但是由于工商部门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定,因此各个商家在具体操作上也不一样,这给明示临期食品带来一定难度。
建议
完善相关法规明确责任处罚
杨局长表示,临期食品专柜的设立是东湖区工商局对辖区内临近保质期食品监管的一个新尝试,设立临近保质期的食品专区,是为了提醒顾客注意食品保质时间。
除此以外,超市也可用贴标签、竖立提醒牌等方式起到提醒作用。如果试点成功,将会在整个辖区内全面实施该项制度。
张国文认为,为临期食品设立一个专卖区,此举简单易行,可以让消费者明白消费,自由选择,保障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还避免了因为临期食品引发的消费纠纷。同时,明示临期食品也可避免商家打擦边球,搭售快过期商品,保障老百姓食品安全。
国家工商总局仅仅要求食品经营者进行自查自纠显然缺乏强制约束力,因此张国文呼吁,国家工商总局应加紧完善法规,明确责任处罚。与此同时,相关部门应多加检查指导,不能让这一政策流于形式。
□文/图记者方维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