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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工商局发布了去年四季度
昨日早上,记者联系了浙江金华金贸火腿有限公司负责人张先生。他告诉记者,他也是昨天才从媒体上得知相关消息,"但火腿并没有'酸价'这个指标的,我们目前正在与金华市质监局、广东省工商局联系。"下午,张先生告诉记者,已经得到了相关部门的回复,"是检测机构弄错了指标。"
下午,广东省工商局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声明称:受广东省工商局委托,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在沃尔玛(广东商业零售公司中山港义路分店抽检的浙江金华金贸火腿有限公司生产的火腿自然块原报告根据腊肠腊肉的国家标准判定为酸价不合格。现经核实,国家标准对火腿的酸价未作要求。火腿自然块属于火腿类别,不属于腊肠腊肉制品,因此浙江金华金贸火腿有限公司生产的火腿自然块(批号20110816未发现不合格项目,对企业造成的不良影响表示*大的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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