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社北京11月24日电】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4日通报
中方通报称,将允许进口能够出具日中双方统一格式的原产地证明的加工食品、日本酒和调料等食品。
中方实施进口限制之前,在中国进口的日本食品中加工食品约占三分之一。福岛核事故后事实上停止的日本食品进口时隔7个月重新启动。
为了给首相野田佳彦12月访华铺路,外相玄叶光一郎23日访问北京。他在会见中国外交部长杨洁篪时再三希望中方放宽对日本食品的进口限制。据日方透露,杨洁篪对此表现出了积*态度,表示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加以认真探讨。
但是,中方将继续全面禁止进口水果、乳制品、茶叶等生鲜食品以及宫城、福岛等10个都县的食品。在野田访华之前,日方计划继续促使中方缩小进口限制对象区域,放宽进口限制。
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5月在日中首脑会谈上表示,将以能够出具辐射影响较小的原产地证明为条件放宽对日本食品的进口限制。中国质检总局5月下旬解除了对日本水产品的进口限制,但以“原产地证明格式尚未确定”为由继续限制进口其他食品。
日本农林水产省的数据显示,2010年出口中国的农林水产品出口总额达555亿日元(约合人民币45亿元,仅次于香港的1210亿日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