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
完善举证制度拖延诉讼或将赔偿损失
【背景】前不久,发生在江苏南通的大巴车司机扶起摔倒老人反被诬案件中,大巴车司机殷红彬很幸运,因为车载监控系统所拍摄的录像,不仅还了他的"清白",还使得他助人为乐的优秀品质受到人们的称赞。【规定】为了完善当事人举证制度,民诉法修改进一步明确了人民法院接收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的手续,增加规定促使当事人积*提供证据。
针对有的当事人在诉讼活动中不及时提供证据,故意拖延诉讼的情况,草案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予以训诫、罚款、赔偿拖延诉讼造成的损失、不予采纳该证据。"这次的规定虽然不是那么刚性,但毕竟是做出了规定,有进步意义。这样可以促使当事人积*提供证据。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有关负责人说。
加大惩处"老赖"执行通知不再"通风报信"
【背景】"执行难"是长期困扰法院的老大难问题。另起诉讼逃避执行、假离婚转移财产、销声匿迹躲着不见……实践中当事人规避执行、逃避执行的花样层出不穷。【规定】为了加大对"老赖"们的惩处力度,进一步解决"执行难",此次民诉法修改,强化了执行措施,专门增加规定,对逃避执行行为进行制裁,并提高了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等行为的罚款额度。"执行通知"是在法院执行前,先告知当事人法院即将执行的一项制度,旨在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避免使用强制措施。然而这一做法却在司法实践中事与愿违。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汤维建说:"通知制度的设置本来是为当事人自觉履行提供一个时间阶段和机会。但当事人收到执行通知后,往往不履行义务,而是转移财产逃避执行。有人戏称这种执行通知制度等于是给当事人'通风报信'. "
针对这一弊端,此次草案规定: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小额诉讼五千元以下民事案件一审终审
【背景】近年来,我国出现了大量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农民工讨薪、简单的民间借贷和小额金融借款纠纷、交通肇事纠纷等小额财产损害纠纷案件。【规定】为及时解决这些数额小、面广量大的民事纠纷,此次民诉法修改根据一些地方的试点,并借鉴国外的做法,拟设立小额诉讼制度。草案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标的额人民币五千元以下的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小额案件冲突一般并不尖锐,事实通常比较清楚,所涉法律关系相对简单,当事人希望低成本迅速解决纠纷。如果处理纠纷的程序过于复杂,处理不当,纠纷还可能激化,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汤维建教授说。
小额案件实行一审终审是审判制度的创新。同时,如何保障当事人不因程序的简化而丧失申诉的权利,也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一审终审制加上再审程序,从程序上讲对当事人提供的救济就比较充分了,可以保障当事人不服判决进而再申诉。 "汤维建说。
在充分肯定小额诉讼制度的同时,汤维建担心"一刀切"的规定在实践中难于操作。"比如我国东部发达地区,规定五千元以下案件为小额案件没有什么意义,这些地方标的额五千元以下的案件几乎没有。但在一些比较贫困的地方,五千元以下的案件可能不是小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制度又难以提供制度保障。 "汤维建说。 据新华社电
观点
落实公益诉讼仍需完善制度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胜明表示,近年来,环境污染和食品安全事故不断发生,一些全国人大代表和有关方面多次提出民事诉讼法中增加公益诉讼制度。鉴于此,草案增加规定:对环境污染、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有关机关、社会团体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前公益诉讼的主体一直没有明确,此次将民诉法草案规定有关机关、社会团体可以提起公益诉讼,应该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北京理工大学司法高等研究所主任徐昕认为,"有关机关"指的应该是检查机关、行政机关。社会团体指的应是民间组织,但到底什么样的民间组织才符合提起公益诉讼的条件,未来有关部门应该会有一个相关解释。
民诉法修正案草案亮点
1 法院在开庭审判案件之前,要对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再进行审判
2 引入立案登记制度,完善起诉和受理程序
3 设立小额诉讼制度,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
4 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
5 增加公益诉讼制度
6 执行员向被执行人发出通知并可立即强制执行
7 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8 完善调解与诉讼相衔接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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