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记者从广州市
据了解,本次比较试验的60批次样品是由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从广州市场流通领域购得,绝大部分样品是从农贸批发市场、食杂店等经销单位购买。其中34批次的食用植物油共涉及花生油、菜籽油、
结果显示,60批次样品的达标率为60.0%,其中花生油达标率*低,只有34.8%,菜籽油与玉米油的达标率分别是66.7%和83.3%,但大豆油与葵花籽油****达标。
脂肪酸组成是判断食用植物油是否纯正的*重要特征指标。据介绍,在23批次标称是花生油的样品中,有15批次的脂肪酸组成不符合GB 1534-2003《花生油》的规定;在3批次标称是菜籽油的样品中,有1批次样品的脂肪酸组成不符合GB 1536-2004《菜籽油》的规定;在6批次标称是玉米油的样品中,有1批次样品的脂肪酸组成不符合GB 19111-2003《玉米油》的规定。上述17批次不合格样品,由于在脂肪酸组成上不达标,因此不能在包装上称为花生油/菜籽油/玉米油,只能标注为食用调和油。
广州市消委会建议,消费者选购时应注意产品标签上有无QS标志,有无厂名、厂址、等级、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记者谭超、通讯员陈晓莹、李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