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香源罐头
罐头包装上印的生产日期是2011年6月2日,但撕开**层标签后,发现里面标签上的生产日期为2009年7月12日
新一家销售过期食品遭投诉 工商部门已展开调查
谁是过期罐头的幕后黑手
《法制周报》记者 陈松龄 实习生 胡珂 文/图
2009年生产的罐头,换上一张新的标签,过期食品立即摇身变成了保质期内的合格品,被送上了新一佳超市的货柜上公然销售。而在记者的实际调查采访中,新一佳超市车站南路店对事件的回应却依然遮掩。8月25日,长沙雨花区食安科科长接受《法制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食安科目前已经立案调查此事。广西荔浦食品有限公司已经派出厂家代表来到湖南,将和当地工商部门一起对此事展开进一步调查。
过期商品重贴标签销售
8月9日,长沙市民方先生在车站南路新一佳超市购买了一瓶"桂香源"荔枝罐头,可是回家后却发现该罐头标签有点不对劲,他试着撕开标签一看,里面居然还有一层标签,而里面标签上的生产日期竟是2009年。
"明明是2009年生产的水果罐头,硬是贴上了2011年的生产标签……",方先生表示,他购买的这瓶"桂香源"糖水荔枝罐头颜色发黄,罐头水浑浊,看上去并不新鲜,但其标签上的生产日期为2011年6月2日,还标明了生产厂家、卫生许可证号、食品质量安全标志,因此当时也没有多想。(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84802117罐头标注的保质期是15个月,即这瓶罐头早在2010年10月就已经过期。"商家居然将这些过期产品重新贴上新的生产标签就继续摆在超市里卖。"方先生说。
无独有偶,8月14日,湘潭市的胡小姐在湘潭岳塘区芙蓉中路"瑶瑶超市"内花九元购买了一罐"桂香源"糖水荔枝罐头,状况和方先生一样,绿色标签上的出厂日期为2011年2月7日,里面黑色标签的日期为2009年7月12日,已过期9个月。随后,胡小姐再次来到"瑶瑶超市",向老板说明了情况。超市老板当场向胡小姐道歉,并全额退款,同意撤下剩余的罐头。当质问"为什么会出现双层标签"的情况时,老板表示不知情,是从长沙拿的货,具体情况要问供货商。
新一佳 :怎么处理可以上网查
作为过期罐头的销售终端,超市方面对此又将如何回应?8月16日,记者随后来到了位于车站南路的新一佳超市门店,在超市货柜上,记者发现,涉及到"桂香园"系列的罐头产品已经全部下架。但当记者要求超市方对销售过期罐头事件给出解释时,一位姓卢的经理表示,目前工商部门已经在立案调查,对于这个事情要怎么处理,你们可以到网上查。在记者的追问下,这名姓卢的经理承认,过期罐头之所以能够堂而皇之地摆到超市货架上,为超市方查验货品质量监管不力所致。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平凡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工商部门 :产品涉嫌伪造商标
8月15日,在长沙市高桥工商所副所长朱爱武办公室,记者见到了被工商部门查封的问题罐头样品。朱爱武副所长告诉记者,这批罐头是从长沙市新一佳超市车站南路店查扣的。高桥工商所通过调阅新一佳超市车站南路店的进货单后发现,罐头的发货地点是位于高桥大市场食品区的销售门店,高桥工商所责令停止销售并召回产品。
目前,高桥工商所和天心区工商局已经联合立案进行查处。8月19日,记者来到长沙市工商局食安处,该处处长彭强表示,"桂香源"的糖水荔枝罐头涉嫌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和《产品质量法》,不光是销售了过期商品,还涉嫌伪造、涂改商标。"不管是长沙还是经销商涉嫌伪造和涂改商标生产日期,超市都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都会受到处罚。"
据记者了解,"桂香源"罐头是广西**产品,其生产商是广西荔浦食品有限公司。记者致电该公司,公司营销部一位李姓负责人表示:他们不可能作出篡改生产日期的行为,如果有问题食品,他们会召回销毁。(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84802117至于"双标签"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他们在发货时,有些罐头上是没有贴标签的,会在包装盒内放一些空标签,"很可能是他们(经销商自己的行为。"目前,广西荔浦食品有限公司已经派出厂家代表来到湖南,将和当地工商部门一起对此事展开进一步调查,本报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