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是近一段时间来全社会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针对职能部门在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履行职责中存在的问题,市纪委监察局进一步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重新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并明确要求实行首问负责制,不得推诿扯皮。
七部门明确"责任田"
据介绍,近期,市纪委监察局对我市涉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七个部门在监管工作中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机制进行了详细调研,并对其向社会公开的投诉举报电话进行了多次检查。随后召开了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药监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参加的食品安全监管效能监察会议,就下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工作提出了几项改进措施。
市纪委监察局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单位的职责,使食品安全从生产到流通的各个环节都有相关部门负责。明确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为食品安全监管牵头单位,工商、质监、农委、商务、公安、食品药监等职能部门要大力配合做好分内工作及交办的其他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联动机制。
*初受理单位反馈处理结果
市纪委监察局在媒体上统一公布各职能部门投诉举报电话。要求各单位安排专人值守接听电话,并实行AB岗工作制,确保投诉举报渠道畅通。投诉举报受理实行首问负责制,值守人员**时间受理投诉举报,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要立即报牵头单位协调处理。处理完毕后,由*初受理单位将处理结果向举报人反馈,不得推诿。
此外,在我市实行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受理情况汇总上报制度。市纪委监察局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效能监察,重点对牵头部门履行牵头协调职责情况、各职能部门在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中落实AB岗工作制、首问负责制、有无推诿扯皮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记者崔晓刚
后续报道(2011-6-30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