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各地年底前将食品经营者全部纳入信用分类
新华社电(记者 张晓松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要求各地工商部门,年底前对辖区所有食品经营者建立
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表示,要运用市场机制,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激励企业加快诚信体系建设;同时,加大对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力度,对守信企业、失信企业采取不同监管方式。工商总局还要求各地工商部门,把基层工商所食品市场巡查制度与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制度结合起来,将巡查记录纳入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档案和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管理体系,并加强对监管数据的统计和综合分析。
在北京,食品经营者的信用信息被统一归集起来并作永久保存,上了"黑名单"的企业在京投资受到限制,从事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相关责任人5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周伯华表示,在现有工作基础上,今后还将探索和建立对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监督与考核机制,实行食品经营企业诚信评价及失信曝光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