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央视"315"晚会曝出
记者调查:西安多数超市停售双汇
4月26日,记者来到李家村附近的某大型超市。在火腿肠的货架上,记者看到很多双汇品牌的火腿肠陈列在目,冷冻的熟食货架上也有双汇的食品,但是较之前的价格略有下降。其中双汇玉米肠之前一直是1.3元/个,现在的价格是1元/个,每个比之前便宜了0.3元。
记者在双汇火腿肠的货架前待了大概有十分钟时间。期间有两个女顾客在货架前停留了一会儿,却没有选中,*后挑选了双汇旁边摆放的其他品牌的火腿肠。
随后,记者又来到雁塔路附近的某大型超市,在三楼的食品区转了一圈,没有发现任何双汇的食品。在火腿肠的货架上,金锣、雨润等品牌的火腿肠均在售,唯独没有双汇的火腿肠。在冷冻的货架前,同样没有看见双汇的影子。
昨日,记者拨打了该超市文艺路店的电话,工作人员称,之前受双汇"瘦肉精"事件影响,超市所有双汇系列产品全部都下架了。
而一些中小超市,因销量下降,很多已经不卖双汇火腿肠了。在电厂西路以及沣惠路一些超市的火腿肠产品区,记者看到一些其他品牌的产品,唯独不见双汇产品。
批发商:以前日销千箱,现在一半都达不到
4月27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白家口的某副食品批发市场。在市场里找了一圈没有发现批发火腿肠的。连续询问了四五个人,都称没有火腿肠或者也不知道哪里有批发双汇的。
在批发市场的后面一家肉食批发商行的门口,记者看见了地上摆放了三箱双汇王中王火腿肠。以开小商店进货为由,记者和商行鞠经理谝开了。鞠经理透露:"以前双汇每天的销量*起码在上千箱,现在少了一半,还给厂家退了好几万块钱的货。目前市场只有我们一家做双汇的,像雨润食品做得大的厂商,生产出来直接进大超市,所以目前批发市场上,还是双汇比较多".
记者发现门口摆放的火腿肠包装上面生产日期是1月份的。对此,老板的回答是:"我们批发完这些,才进新的。你们小商店进的也少,一次拿的少,也无所谓。实在不行,在快过期的一个月前你给我拿过来,我给你退了,厂家好说话。你要的这个给你算79元一箱,27千克的".
随后,记者从一家鱼丸批发部的老板那里了解到,"双汇的'瘦肉精'事件很受影响,很多人都不代理这个品牌了".
在另外一个批发区,记者好不容易在一家干货副食品批发部的门前,再次发现了双汇的"踪影".记者再次以来进货为由和赵经理攀谈起来,他告诉记者,"现在双汇只有一种,是双汇福美,2.8千克,每箱24元,给你算批发价。放心,这个是河南漯河市生产的,不是出事的那个厂生产出来的,前一阵才出事的时候,受影响了,现在好多了,没事,你就拿吧。双汇是个大品牌,各个批发市场基本都有双汇产品。"
市民:这么大的牌子都出事了,还有什么可信赖
经过这么长时间,市民现在对于双汇产品是个什么态度?对此,记者采访了一些西安市市民。
个体户王女士说:"要说双汇,只能怪它倒霉。要说吃的,哪有纯天然,无污染的。我觉得没事,该吃还是吃,哪有那么多事。"
25岁的小刘说:"上周周末,和朋友一起出超市购物,朋友拿了一个双汇的火腿肠,我都让他换了。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了,总觉得还是不放心。"
家住和平门的吴阿姨也表示:"以前给家里买火腿肠的时候,我还就认双汇这个牌子。没想到这么大的品牌,能出这样的事,以后还有什么可以信赖?"
记者打了8个电话,没有1人肯正面回复
双汇目前的市场销售情况、退货政策具体是怎样的、现在出售的双汇食品在食用安全性上有无保障……当记者想要联系双汇集团官方工作人员进行了解时,却不断遭遇"踢皮球".
经过搜索,记者在网上查到了双汇的两部电话,分别是0395-2678556和0395-2678605.拨通之后对方都称是双汇集团技术部人员,对销售情况不清楚。并不愿提供可以咨询的电话。随后,记者在双汇官网右边边栏上的加盟、连锁、服务热线信息中看到肉制品销售部电话写"0935-2676185".然而接听电话的人在听完记者的陈述后称自己只是复印资料,负责人不在。在记者的要求下,他提供了双汇集团总机号码:0935-2622616.
根据提供的号码,记者拨打了总机电话,并要求提供销售部电话。随后记者拨打了销售部电话,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让记者拨打总机电话查询市场营销部电话。当记者再次拨打总机查询到市场营销部电话时,对方再次称负责人不在,得过些日子才能回来,自己也不清楚。就这样,记者遭遇了"踢皮球".直到发稿,记者仍没有得到任何回复。
律师:包装、收据、鉴定报告一个不少才能索赔
双汇集团还在声明中宣布召回济源双汇的问题产品。为此,一些消费者提出,退回问题产品之外,还希望进行合理的索赔。
那么消费者在食用了对人体有害的产品后可不可以进行索赔?对此,记者采访了陕西克利律师事务所潘峰律师,潘律师认为:"如果可以证实在食用了对人体有害的产品后确实对身体造成损害,而且损害是**由有害产品引起的,在确诊后一年内都可以进行索赔。"但也有专业人士认为,由于这种健康损害需要较长时间才能看到,消费者往往苦于取证困难而无法主动索赔。
对此,市民王女士提出,应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相关法律,对问题食品作出强制性的赔偿规定,从而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只要生产出弄虚作假的不合格食品就叫它 (企业赔。"
对于消费者在食用后没有保存产品包装是否还能进行索赔?潘律师解释道:"原则上是应该提供购买包装或者收据等有效证件,但是*重要的是鉴定报告。这在《民法通则》中是有明文规定的。"■记者 李梦君 侯显敏 实习记者 肖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