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出台法规,保证生产经营清真食品“清”“真”

百检网 2021-11-15
    9月25日,《昆明市 清真食品管理条例(草案》提请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条例(草案》明确,超市、商场、农贸市场或者集贸市场,应当根消费需求设置清真食品专区或专柜。食用清真食品少数民族较多的单位,应当设清真餐厅或者提供清真饮食。学校、幼儿园、医院、机场、车站、旅游景区、会议中心等,有条件的应当设立清真餐厅。

  《条例(草案》明确了清真食品市场的准入条件:要具备生产经营清真食品专用的场所、工具、运输工具等;个体工商户应当是食用清真食品的少数民族,管理人员中应当有食用清真食品的少数民族公民等。《条例(草案》明确,生产、经营清真食品实行“清真食品准营证”管理制度,从事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的,除依法取得相关证照外,还应向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族事务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清真食品准营证”,未取得的,不得生产、经营清真食品,不得在企业名称和商品字号上冠以“清真”字样,不得使用具有清真含义的文字、标志。以此保证“清真要清,清真要真”,主要解决“管不住、管不好”的问题。

  《条例(草案》还提出,禁止携带清真忌食食品进入清真餐厅等清真食品专营场所。

百检能给您带来哪些改变?

1、检测行业全覆盖,满足不同的检测;

2、实验室全覆盖,就近分配本地化检测;

3、工程师一对一服务,让检测更精准;

4、免费初检,初检不收取检测费用;

5、自助下单 快递免费上门取样;

6、周期短,费用低,服务周到;

7、拥有CMA、CNAS、CAL等权威资质;

8、检测报告权威有效、中国通用;

客户案例展示

  • 上海朗波王服饰有限公司
  •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市长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纽特丝纺织品有限公司
  • 无锡露米娅纺织有限公司
  • 东方电气风电(凉山)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