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
实施方案明确,要以完善食品添加剂长效监管机制为核心,以惩治违法犯罪为手段,继续巩固前一阶段整顿工作成效,及时查处新的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继续深挖和严厉查处违法生产和经营用于向食品中添加的非食用物质行为,依法规范食品添加剂的监管。
实施方案要求,要深挖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和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各监管部门组织采取明察暗访形式,对所有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企业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以及对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企业使用和销售含有不符合法规标准的非食用物质行为进行一次全覆盖检查。一是重点检查食品生产场所和库房是否有使用或存放可能违法添加入食品的非食用物质的情况;二是组织排查有关企业是否有违法添加全国整顿办发布的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物质行为。
实施方案还要求,要规范食品添加剂的研制、许可、生产和流通。加强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评价研究,开展食品中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检测与筛查方法以及发展趋势研究。严格依法实施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行政许可制度,及时公布审查后未经批准的物质名单。严格生产许可条件,规范食品添加剂标签和说明书,严厉打击无证生产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依法登记注册食品添加剂经营主体,严肃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此外,有关部门还将完善食品添加剂管理法规和标准。开展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及配套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快建立我国食品添加剂标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