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近日出台了一个计划、两个意见,从体制上落实了
本报讯 (记者姚延敏天津市政府近日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食品安全责任和责任制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2010年食品安全监管计划》(以下简称“一个计划,两个意见”,其核心是从体制上落实食品安全各级政府负总责,生产企业是**责任人,各监管部门各负其责,切实做到食品安全监管全程无缝衔接。
“一个计划,两个意见”明确指出,市级政府对全市食品安全统一负责,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包括监督管理、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区县人民政府对本辖区食品安全负总责,打破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由区县政府组织本级卫生、农业、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制定本辖区的食品安全全年度监管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开展工作。明确政府对本辖区食品安全负总责后,由区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监管部门、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对本地区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综合治理。这样就进一步理顺了管理体制,提升了监管的有效性。
监管网络的密度,与食品安全系数是成正比的。在我国目前的食品监管格局下,卫生、农业、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负有食品监管的主要责任。“一个计划,两个意见”结合天津实际进一步明晰了卫生局、食品药品局、质监局等21个部门的食品安全责任。各监管部门的责任与以前的规定相比较更加科学、规范、具体。
“一个计划,两个意见”进一步明确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食品安全责任的**责任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岗位食品安全职责,确定责任人;逐级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制定奖惩措施,并由责任人签字;在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签订食品安全协议,明确相关方的食品安全责任;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专门档案。质监部门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监管工作效果,发布监督抽查结果,曝光不良信息,增强企业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食品安全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各监管部门肩负着不同的责任,保障食品安全需要各相关部门相互配合、通力协作。“一个计划,两个意见”规定,对食品安全事件实行首告负责制,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咨询、投诉、举报应当书面告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为此,天津大力推行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模式,科包片、组包街、人包店,一张覆盖天津全市的食品安全网正在悄然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