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卫生部为落实《2009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安排》,制定并出台了《2009年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致病菌监测数据汇总方案》(以下简称《汇总方案》,加强食品污染监测数据汇总工作。
2009年食品污染物监测网点覆盖北京、河北等17个省(区、市,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国内外食品安全关注焦点和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对2009年监测食品品种和污染物种类进行了11项调整。《汇总方案》对采样原则、检测和结果报告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采集的样品应为本地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和时令性的样品,粮食、蔬菜、水果应是当地新上市的产品,并应根据《全国食品污染物监测工作手册》中针对每种食品的采样规范要求做好选取和保存工作;二是在检测中尽可能使用标准参考物质,并保证测定结果在允许值范围内;三是每个检测样品均需进行平行测定;四是本年度监测数据上报应按照污染物监测网络直报系统的要求在线填写上报。
食源性致病菌监测要按照《汇总方案》加强以下工作:一是监测地点和样品应具有代表性,常规监测应满足主动监测的要求,样品、时间、地点应相对固定,并进行有规律的监测活动;二是应尽量采集不同厂家的样品,并在*短时间内采集完毕。定型包装的产品应从市场上待销的、在保质期内且包装完好的产品中采样。散装固体食品要从盛放样品容器的上中下不同的部位多点采样,散装液体样品应充分混匀后才采样需要的量;三是样品应尽快送至实验室,传递过程中应对样品进行严密包装,以避免样品质检的交叉污染;四是各检验单位应严格按照《2009年度国家食源性疾病监测网工作手册》中的要求进行检验。 (信息来源:卫生部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