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食品药品零售门店管理规范化水平,进一步
一是重视创建工作。各创建门店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创建日常工作。
二是加强放心消费创建宣传。要求各示范店结合自身特点,充分利用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宣传创建活动,并通过张贴使用创建标识,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三是规范经营行为。要求各示范店做到证照齐全,亮照经营;建立健全商品质量检查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和购销台帐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做到明码标价,计量准确,不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四是公开承诺。就如何保证在规范经营行为,方便顾客,服务周到等方面向消费者作出公开承诺。
五是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建立投诉(举报联络点,并对工作职责、工作流程进行统一规范。公开投诉电话,明确专人负责处理消费投诉,做到投诉(举报有记录、确保投诉处理率****,处理满意率达85%以上。
六是建立创建资料档案。做好创建资料收集、整理工作,资料统一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