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资综合补贴自2006年实施以来,已成为我国重要的支农惠农政策。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今年中央1号文件均明确提出,要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经
2008年农资综合补贴总额达716亿元,较2006年增长了5倍。这项政策使农民得到了很大实惠,对调动农民种粮积*性、稳定粮食生产发展、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近年来一些农资价格上涨较快,种粮成本有所上升,迫切需要建立健全一套规范、稳定、科学的补贴长效机制,以确保农民种粮收益不因农资价格上涨而下降,保护农民种粮积*性。
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就是要促进补贴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它的主要内容是:根据化肥、柴油等主要农资价格的上涨情况,在综合考虑当年
建立健全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意义重大。一是有利于稳定种粮农民的补贴预期,以更好地调动农民种粮积*性;二是有利于财政部门科学、合理安排补贴预算;三是有利于加强补贴资金的管理;四是有利于促进补贴政策更加公开、透明,便于社会监督。
为确保农民种粮收益,实施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遵循"价补统筹、动态调整、只增不减"的基本原则。
价补统筹,即统筹运用国家财政补贴与调控粮价两方面措施弥补因农资涨价而引起的农民种粮增支。当农资价格上涨时,如果粮价涨幅不大,农资增支则以财政增加补贴为主,适当考虑粮价增收因素;如果粮价涨幅较大,农资增支原则上主要靠粮价增收消化,适当增加财政补贴。
动态调整,即中央财政安排补贴增量资金与农资涨价引起的种粮增支联动,补贴额度动态调整。如果当年农资价格水平上涨较大,导致农民种粮成本较高,中央财政相应多安排增量补贴资金;当年农资价格水平较基期没有上涨或略涨,农民种粮成本变化不大,中央财政不安排或少安排增量补贴资金。
只增不减,即中央财政上年已安排的补贴规模在当年不减少。上年补贴规模自动作为次年的存量补贴,由中央财政继续安排。
从具体操作上讲,即以2008年亩均化肥、柴油支出水平为初始基期水平,综合考虑当年农资价格和粮食价格变化以及国家财力情况,确定次年农资综合补贴规模。当年化肥、柴油价格上涨较多时,则在上年补贴规模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农资综合补贴;当年农资价格不涨或下降时,原则上保持基期补贴存量不变,如果连续3年粮食亩均化肥、柴油支出不高于基期水平,可以统筹当年财力情况适当增加农资综合补贴。
选择化肥、柴油两大类农资品种作为测算种粮农资增支、安排补贴规模的依据,主要有以下考虑:一是化肥、柴油增支占农资增支的大头,一般占70%多,对种粮农民收支影响大,且全国种粮农民普遍使用,易监测、好算账;二是农药、农膜支出占种粮农资成本的比例小,对农民种粮影响不大,而且品种多、差价大,价格、用量等均难以监测核实;三是国家已安排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等专项补贴,种子和农机不宜再重复补贴。
实施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后,对农户兑付补贴,坚持省长负责制,由各省(市、区制定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补贴方式。同时各省(市、区要进一步完善补贴方式,有条件的省份应积*探索按实际粮食播种面积补贴等方式,使补贴与粮食生产直接挂钩。积*探索支持种粮大户的补贴制度,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