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国首份针对乳品行业制定的振兴举措,由国家发改委、农业部、质检总局、卫生部、财政部等13个部门联合制定。国家发改委负责人表示,婴幼儿奶粉事件给社会稳定和国家形象带来负面影响。消费者信心严重受挫,产品大量积压,企业停产,民族品牌的信誉受损。
乳企
针对当前乳制品生产企业和奶农面临的困难,《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提出了金融等方面扶持政策。符合信贷条件的诚信守法企业,金融机构要给予足额贷款支持;受安全事件影响、资金暂时周转困难的企业,金融机构要给予流动资金贷款支持,对经金融机构同意的逾期贷款,免收罚息。
此外,中央财政对企业生鲜乳收购贷款,按照半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一半,给予3个月贴息,地方财政也可给予贴息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和通过股票市场融资将给予积*支持。
针对目前经营特别困难的奶农,将实施临时救助政策。重点扶持内蒙古、河北、山东、山西、辽宁、河南6个省(区)的特困奶农,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将切块一次性下达。地方政府还要安排资金,加强对困难奶农的扶持。
确立三年发展目标
国家发改委负责人深入分析了我国奶业发展长期积累的矛盾:一是我国奶业快速发展,但求量不求质;二是质量监管严重缺失,对生产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存在漏洞;三是乳制品生产企业盲目发展,产能过剩,争抢奶源,无序竞争;四是奶站监管缺失,对掺杂使假、压级压价等行为打击不力;五是奶牛养殖方式落后,奶农与乳制品生产企业的利益关系不合理;六是法制建设滞后,缺乏行业指导。
对此,《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提出,到今年年底前,对乳品生产、收购、加工、销售等各环节进行全面整改;到2009年10月底前,完善乳品质量标准,推广生鲜乳生产技术规程;到2011年10月底前,力争奶牛良种覆盖率提高到60%,奶牛平均单产水平接近5.5吨,100头以上规模化养殖场奶牛比重达到30%左右;乳制品生产企业基地自产生鲜乳与加工能力的比例达到70%以上;乳制品加工行业的集中度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