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省
而据药监部门的一项调查显示,一半以上居民家中存放有过期药;三分之一的市民承认没有定期清理家庭储备药品的习惯;近三成市民忽视储药条件,不清楚药品的储存条件也会对药品质量产生影响;九成的市民将过期药随意丢弃;近两成市民表示在服药时,不注意药品的有效期;还有少数市民表示有将过期药品卖给街头药贩子的习惯。
危害:过期药品成健康“定时炸弹”
2007年1月31日,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巡查发现线索,一举摧毁两个地下药品批发窝点,现场查获涉案药品达20余件,品种达300多个。根据事后的调查发现,这两个窝点共有成员3人,他们长期从事非法药品回收活动,然后在城乡接合部,利用一些诊所和药房贪图便宜、法律意识淡薄的弱点,进行药品非法销售活动。
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处张磊副处长介绍,目前数量巨大的家庭过期药品,由于没有健全的药品回收制度,因而经常成为不法药贩收购的对象。一些不法分子进入社区、医院、市场,公开打出“药品回收”、“高价回收”字样的小广告,非法收购过期药品和其他剩余药品。据介绍,药贩子回收的药品主要有两大流向:一是对收回来的过期药品进行包装再加工后,运往缺医少药的农村或偏远山区;二是将药品重新包装后卖给城乡接合部的一些黑诊所,而黑诊所再高价卖给患者,这其中不少患者是患有慢性病、经济困难且无医保的农民群众。
据了解,这类过期药品的危害十分巨大。**,过期药物不仅会使药品丧失或者降低其原有药效,甚至可能增加毒性。此外,有些药品非常易于分解,随便丢弃会对生态环境造成*大的污染,进而危害身体健康,目前化学性污染已成为土壤和水体的*大杀手,而过期药品正是此类污染重要的污染源之一。
现状:回收现场惊现33岁高龄药
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在购买食品时,会先看一下它的生产日期,然而对于自家的药品是否在有效期内,过期药品如何处理许多人却并不了解。记者在合肥一小区内对10名住户的随机调查显示,几乎所有市民都选择将过期药品与生活垃圾一起丢弃。而日前,我省池州市石台县药监部门的一次家庭回收活动中,短短几天时间就回收过期、变质药品十余个剂型,160余品种,其中发现大量上世纪九十年代初生产出厂的地标品种药品,*长的是批号为740605的维丙肝注射液,已达33岁“高龄”。
而我国《药典》明确规定,一旦过了有效期,药品就成为劣药,不仅意味着药性失效,有些还可能发生霉变。同时,过期药品还明确被归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属于重要环境污染源之一。
据了解,造成家庭过期药品泛滥的原因有很多,一是盲目买药造成的浪费,一些人认为如感冒、肠道等方面的常用药经常用得着,所以每次都花不少钱购买,其实很多药还未来得及吃就过期了;二是现在药品都是整盒、整瓶的包装出售,有些药可能只需服用一次或几次,而剩余的药开封后存放时间长了易期失效;三是医生给病人开处方时,开出超过病人需求量的药品。
对策:过期药品回收后集中无害销毁
“我们举办这样的活动,目的就是为了从源头上断绝过期药品流入药贩的手中,危害公众的用药安全。同时,我们还将大力向公众宣传安全合理用药的知识,避免错误用药导致对身体健康的危害。”张磊称,目前,对于家庭过期药品的处理国家尚未立法,因此一直是一个比较难以解决的问题,此次我省在全国**对此进行探索,具有开创性的意义。而此前,药监部门的做法更多的是对药贩进行打击,但是治标不治本。
为此,记者昨天采访了合肥家庭过期药品定点单位之一的安徽百姓缘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双岗店。该店店长告诉记者,目前回收较多的过期药品主要是一些市民家中的胃药、感冒药、消炎药等常备用药,而市民可用过期药品换取不等值的生活用品,如洗衣粉、凉茶等,回收后的过期药品将统一送往药监局进行无害化销毁。该店店长表示,自从该措施实施以来,受到了市民的普遍欢迎,一方面可以促使市民清理家中的过期药品,同时也保障了社会用药安全。
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介绍,我省此次举行的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活动,所有回收后的过期药品由药监部门进行统一无害化销毁。同时,药监部门每月应对各定点单位的回收情况进行汇总并对外公布。
提醒:家庭用药不要整包丢弃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家庭储备用药应该注意以下几点:**,药品应尽量保留原包装,便于识别和掌握用法用量,如无包装,就应选择干净的小瓶、干燥后装药,并将药物的名称、服法、用量等写清楚贴在包装瓶上;其次,药品应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不要把药品当作玩具给小孩玩弄;第三,用剩的药如无必要不必保存,在丢弃前应把药品从包装中倒出,不要整包丢弃,防止他人误食误用。严禁出售给街头“收药”人员,以免流入非法渠道,危害他人。药品*好分类存放,如内服药和外用药应分类存放。药品说明书要保存好,以备查用。不要用一种药的瓶子去装另一种药,以免误用。*后,药品应按照包装、标签、使用说明书上规定的贮藏条件保存。要经常检查药品是否超过有效期或变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