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月9日电 2007年2月9日上午10时,中国政府网举行网上座谈会。届时,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6部门相关司局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和2位消费者代表到中国政府网以“做好食品安全工作”为主题进行网上座谈。
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刘秀梅在回答网友提出的“媒体在曝光不合格食品时经常使用‘有毒’、‘致癌’食品,您如何看待这一问题?我们应该怎么理解媒体曝光的这些词”等问题时说:
在前段时间有类似这样的问题,甚至有时候报道失误发生错误导向的时候,也面对很多困惑,我们和相关媒体也进行了沟通,理解媒体的角度就是它在报道新闻的时候,所谓新闻一定要新,所以有一个时效性。从这点上我们是理解的。也有一个标题效应的问题。这是从不同的行业来讲,从媒体角度来讲,有这样的做法。同样一个事件发生,站在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受众就会有不同的理解和认识。
比如说前几年发生的“毒大米”事件,老百姓一看“毒”就很紧张,有毒就不能吃了。老百姓很关心“毒大米”到底有多毒,为什么还在市场上流通,我们吃了以后会有什么样的身体伤害,这些问题就接踵而来。消费者的恐慌,我觉得也是正常的,因为他不了解事情究竟是怎么回事。从专业角度来讲,我们对这样的报道,就需要跟媒体沟通。对某个事件发生的规模有多大,影响市场和消费者有多大,要有一个综合的了解以后,才能正确对待所谓的“毒大米”事件。
事件的相关部门都有一个信息沟通的责任,相关政府部门发布信息**应该有权威性,政府发布信息之前信息需要有一定的科学性、完整性,有时会相对滞后。媒体抓到什么信息或者遇到什么问题,它应该尽快和相关的政府部门或者专业部门沟通,把它搞清楚了,起码在报道这个事件的时候,你要对事态的全部有了解,然后进行科学的报道。老百姓在这方面也有知识提高的问题,就是大家看到这些报道,不要过分的恐慌。针对事件的类型、所存在危害的程度和事态的发展趋势,有的可能是个别的,有的可能是波及面广,有的可能是少数人受到影响。随着事态的发展,政府相关部门都会紧跟事态发展,适当的、适时的跟上一些监管措施。我认为遇到事情不要盲目的报道,不要盲目的恐慌,也不要盲目的监管,一定要有科学的依据来做*强烈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