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对于“保质期”一般有两种表达方式:其一是用两个时间点来规定一个周期。例如:供应商承诺,在产品出厂(或者是在产品生产成型后,直到某一时间点为止,此期间的产品质量是符合某个法定的标准规格的;其二是只用后一个时间点来表达,即在某个时间点之前,供应商承诺产品是符合某个法定的标准规格的。对实际承受“社会公共健康风险”的广大消费者和各种社会组织机构来说,这后一个时间点可能是更重要、更关键的。欧美各国政府对这个时间点,都有强制的法规性规定:在奶和奶制品的外包装上必须加以明确标示,究竟在哪年哪月哪天之前食用是安全的。此外,还要求必须标明相对应的保存条件。例如:保存温度“巴氏杀菌奶”一般为0℃—10℃,“灭菌奶”和奶粉一般为15℃—25℃,奶油为-15℃以下,冰淇淋为-18℃以下等。
我们现在关注的“生产日期”其实就是保质期的“前一时间点”,但是它本身却是一个不够清晰的概念,有待于根据不同的条件,做进一步的界定。因为“生产”不是瞬间完成的,而是一个连续的工艺过程。一般来说,从原料的验收接受开始,直到加工完了,形成待检的半成品入库储存,再等到抽样检验结果出来,经过法定的判定程序,获得“合格证”后才能成为“成品”,放行出厂。
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生产企业必须自己抽样、留样检验,同时,食品监督部门也必须独立抽样检验,其目的都是为了验证企业的生产过程控制是否有效。抽样的样品不仅仅是成品,还包括“暂存缸里的熟奶”,即杀菌后、灌装前的半成品等,用以进一步做过程的分段分析。但没有要求“产品必须在检验合格后才能出厂”。因为,此类产品的微生物学法定检验周期至少是五天,一般均长于或接近于产品保质期。 究竟哪个时间点代表巴氏杀菌类奶制品的“生产日期”呢?显然不能采用“检验结果报告时”,因为这个时间点实际上是“出厂日”。另一方面,至少目前的检验技术的现状,只能够部分适用于长保质期食品的“抽样检验”的需要,即在一定的概率可信度上做出相对的判断,根本不能满足短保质期食品的生产和管理模式的现实需求。
对于巴氏杀菌类奶制品的生产日期,欧美各国政府普遍采用的是,实施巴氏杀菌热处理的那个时间点。因为“热杀菌”是形成此类产品品质的*关键步骤;也因为在正常的生产实践中,另一个第二重要的关键步骤“灌装封口”总是紧接在其后,一旦移入合适的存放环境,其品质就相对定型了。
实践证明,这个时间点,对政府监督部门和企业的管理层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它不仅是产品保质期的计算起点,而且与这个时间点有关的整个生产环境和生产条件的相关动态信息资料,都与产品在整个货架寿命周期内的质量表现直接相关,更是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中可追溯性信息管理的一个重要节点。在现代化的杀菌和灌装封口等设备上,一般都配有专门装置,将这个时间点以及与其相对应的杀菌温度、介质供应、物料流量等动态信息数据,以不同的方式自动地不受人为因素干扰地记录在案,或即时通过计算机网络发送到中央控制器备查。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保质期的“前一个时间点”需要生产制造者完整地记录年、月、日、时和分,但是,并没有强制要求在食品标签上如此精确的表达,仅要求标明“批号”,因为这不是必须向消费者提供的信息,而是向政府监督管理部门必须提供的信息,以备需要时能够据此而查得与此批号有关的所有动态信息。
对于保质期的“后一个时间点”,则要求必须如实加以明确标注。一般对于短保质期的食品,要求至少标明月、日;对于长保质期的食品,要求至少标明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