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人健康息息相关的生活用水和生活饮用水检测为例:2007年7月1日,国家标准委和卫生部联合发布《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强制性国家标准和13项生活饮用水卫生检验国家标准,2009年10月1日,《饮用矿泉水》(GB8537-2008)也正式实施。水质指标由GB 5749-1985的35项增加至106项,增加了71项,修订了8项。
关于微生物指标
本标准保留了大肠菌群指标,新增了铜绿假单胞菌指标,不再保留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计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及志贺氏菌指标。
菌落总数、霉菌、酵母属于卫生指示菌,-般情况下不会影响公众健康,而过度控制卫生指示菌和杀菌可能导致饮用水中溴盐含量升高,构成健康风险。目前,食品法典委员会(CAC)、食品微生物标准委员会(ICMSF)、瓶装水协会(IBWA)、 国、澳大利亚和欧盟等相关标准法规中,未对包装饮用水设立卫生指示菌指标。我委正在组织起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生产卫生规范》,将通过生产加工过程控制,加强对卫生指示菌的监测和管理。
因此,本标准不再保留上述指标。依据饮用水检测结果和CAC、 ICMSF及我国相关标准,本标准保留了大肠菌群指标,增加了条件致病菌一铜绿假 单跑菌(又称绿脓杆菌)指标。由于上没有饮用水中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及志贺氏菌指标,且尚无充分科学依据,本标准不再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