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9年欧盟RoHS/REACH、中国RoHS管控新要求
欧盟RoHS 2.0即将进入十项时代
2015年6月4日,欧盟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指令 (EU) 2015/863对RoHS 2.0(2011/65/EU)附录II进行修订,正式将四种邻苯二甲酸酯 (DEHP、BBP、DBP、DIBP) 列入RoHS 2.0附录II中,至此附录II共有十项强制管控物质。此指令将于2015年6月24日正式生效,欧盟成员国需在2016年12月31日前将该指令转化为欧盟各国的法律法规。此指令对于不同的电子电气产品给出了详细的强制实施日期:
类别8 (医疗器械,包括体外诊断医疗器械) 和类别9 (监视和控制设备,包括工业监视和控
制设备) 将从2021年7月22日开始执行;
其他电子电气设备 (类别1至类别7, 类别10, 类别11) 将从2019年7月22日开始执行。
2018年底欧盟REACH法规SVHC可能增加至197项
2018年9月4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公布对6种潜在的高度关注物质SVHC展开
公众评议。为期45天的公众评议将于2018年10月19日结束。如果所有提议的物质都被
确定为高度关注物质(SVHCs),则候选名单上列出的SVHC总数将从191个增加到
197个。
中国RoHS管理要求将产生变化
2018年3月15日,工信部发布公告:为贯彻落实《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
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2号),做好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的替代与减量
化,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
署、质检总局组织编制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批)》
和《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后施行。
其中的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基本同欧盟RoHS的豁免清单一致。
纳入目录的产品,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的含量应该符合电器电
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限量要求等相关标准,并纳入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
合格评定制度管理范围。列入《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的可暂不按本要
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