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宇冠检测 发布时间:2016-05-10 阅读: 来源:宇冠检测REACH法规:REACH法规 2016年5月4日,欧盟委员会向WTO提交G/TBT/N/EU/375号通报,拟在REACH法规(EC) No 1907/2006附件XVII中新增对于十溴联苯醚(decaBDE)的限制,无论其是作为物质还是其他物质的组分,在混合物或者物品中的质量百分浓度大于或等于0.1%时,不得生产及投放市场。 十溴联苯醚(decaBDE)是一种化学物质,分子式是C12Br10O。是一种广泛使用的阻燃添加剂,被应用于多个行业,尤其是纺织品和塑料产品,在粘合剂、密封剂、涂料和油墨中也常常看到。 主要用途: 十溴联苯为高效添加型阻燃剂,对HIPS、ABS、LDPE、橡胶、PBT等都具有优良的阻燃效果,亦可用于尼龙纤维及涤棉纺织物。储存注意事项:十溴联苯应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包装密封。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结构式: 2012年11月29日,欧盟成员国委员会将decaBDE归类为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物质(PBT)以及高持久性、高生物累积性物质(VPvB),同年12月,该物质被加入SVHC清单。 根据本次发布的草案,(EC) No 1907/2006附件XVII中拟新增以下条款: 十溴联苯醚;decaBDE CAS 号:1163-19-5 EC号:14-604-9 | 1. 该条款生效18个月后,该物质不得生产及投放市场。 2. 该条款生效18个月后,在以下情况,该物质的质量百分浓度如果大于或等于0.1%,则不得生产及投放市场: (a)作为另一种物质的组分; (b)混合物; (c)物品或物品的任意部件。 3. 该物质、作为其他物质的组分或者混合物,在以下情况下,第1、2段不适用: (a)截至该条款生效后10年,用于生产飞机; (b)用于生产以下产品的零部件: (i)该条款生效后10年之前生产的飞机; (ii)该条款生效后18个月之前生产的指令2007/46/EC范围内的机动车、法规(EU) No 167/2013范围内的农用和林用车辆,以及指令2006/42/EC范围内的机械设备。 4. 2(c)项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a)该条款生效后18个月之前投放市场的物品; (b)根据3(a)项生产的飞机; (c)根据3(b)项生产的飞机、机动车及机械设备的零部件; (d)指令2011/65/EU范围内的电子电器产品。 5.该条款所述“飞机”指: (a)根据法规(EU) No 216/2008生产的、根据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缔约国条例批准设计的或者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缔约国根据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8颁发适航证书的民用飞机; (b)军用飞机。 |
该通报拟于2016年下半年批准,并在欧盟官方公报发布后第20天生效。为保证相关企业有足够的时间适应和符合规定要求,该限制将在条款生效18个月后正式实施。宇冠检测机构将持续关注相关动态,**时间为您传递*新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