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193-2013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安装和验收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5016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HJ/T 212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YD 5098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
环境空气质量连续监测ambient air quality continuous monitoring
在监测点位采用连续监测仪器对环境空气质量进行连续的样品采集、处理、
3. 2
点式分析仪器point analyzers
指在固定点上通过采样系统将环境空气采入并测定空气污染物浓度的监测分析仪器。
3. 3
开放光程分析仪器open path analyzers
采用从发射端发射光束经开放环境到接收端的方法测定该光束光程上平均空气污染物浓度的仪器。
3.4
零点漂移zero drift
在未进行维修、保养或调节的前提下,仪器按规定的时间运行后,仪器的读数与零输入之间的偏差。
3. 5
量程漂移span drift
在未进行维修、保养或调节的前提下,仪器按规定的时间运行后,仪器的读数与已知参考值之间的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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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地址:《HJ 193-2013 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验收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