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169-2018 建设项目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内容、程序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涉及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生产、使用、储存(包括使用管线输运)的建设项目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故(不包括人为破坏及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的环境风险评价。
本标准不适用于生态风险评价及核与
对于有特定行业环境风险评价技术规范要求的建设项目,本标准规定的一般性原则适用。相关规划类环境影响评价中的环境风险评价可参考本标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7海水水质标准
GB 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749生活
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30000.18-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18部分:急性毒性
GB 30000.28-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28部分:对水生环境的危害
GB/T 14848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 19485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HJ 2.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HJ 2.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HJ 2.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
HJ 61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
HJ 941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 119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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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地址:《HJ 169-2018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