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一、总则
(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
(二)本技术政策为指导性文件,供各有关单位在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中参照采用。本技术政策所称的机动车是指我国境内所有新生产及进口的汽车、摩托车和车用发动机,以及在我国登记注册的所有在用汽车、摩托车。
(三)本技术政策提出了机动车在设计、生产、使用、回收等全生命周期内的大气、噪声、水、固体废物、电磁
(四)机动车污染防治是一项系统工程,应加强“车、油、路” 统筹,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综合措施进行防治,强化信息公开,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市场调节、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构建机动车污染防治体系,形成区域联防联控机制,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的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
(五)逐步加严新生产机动车一氧化碳(CO)、总碳氢化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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