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之星即将推出针对灯具V2.0版本的标准,目前正处在讨论定稿阶段,此次讨论的变化主要有如下几点:
① 精简要求、测试和
通过调查及数据
· 色均匀性:由于不同的测试实验室之间对于色均匀性的测量灵敏度和测试结果一致性很难保证,EPA正在考虑修改色均匀度的要求即色度的偏差小于CIE1976平均点0.006的范围内而且只看该区域范围内的结果。这将于能源之星光源标准的要求保持一致。
· 启动时间:由于启动时间的通过率较高,随着整流器和驱动性能的发展,能源之星可能不再需要将启动时间的要求纳入标准中。
· 电流波峰系数(CCF):早期由于限制CCF可以使
· 区域流明密度:由于现有标准中对于某些灯具产品的区域流明密度要求已经显得不合适了,所以EPA正在搜集各相关方的反馈以便对下列类别的灯具的区域流明密度要求做出调整:橱柜灯、暗槽灯、非对称的筒灯、轨道灯。
② 系列覆盖:
由于相关方希望系列产品能将光效和流明维持率*坏(功率/流明密度*大)的方向性LED灯具作为主测型号以减少测试费用,EPA正在考虑简化测试程序,对于基本结构和功能相同、仅功率和光通量不同的系列覆盖产品只测试积分球数据。
③ 能效要求的变化,以下类别的灯具性能和能效要求可能需要重新评估:
· 嵌入式筒灯:超过一半已经通过认证的嵌入式筒灯和超过94%已经通过认证的LED筒灯改装套件的表现比*低性能和能效要求至少高出20%。
· 射灯:超过83%通过认证的产品的光效都大于50lm/W,当前的要求是35lm/W。
· 景观照明:97%的
· 橱柜灯:88%通过认证的产品光效都大于45lm/W,当前的要求是29lm/W,而超过52%的通过认证产品光效可以达到65lm/W或者更高。
· 户外走廊壁灯:90%的产品可以达到15lm/W大于*低的要求。
EPA正在考虑提高以上类别灯具的性能和能效要求,以满足现阶段的发展。
④ 产品种类范围的变化
在检查认证产品范围的时候,EPA将确定一些新加入能源之星认证的产品类别。
1、有望新加入的产品类别如下:
· 可能会增加其他方向性和非方向性灯具的额外改装部件,目前只有筒灯
· 外形变化为非圆形的筒灯和轨道灯的灯具
· 具有控制和通讯功能的灯具,例如颜色可调的或被连接控制的灯具
2、取消不带光源的灯具,以前不带光源的灯具可以申请能源之星
3、随着LED的发展,增加光源替换的灵活性:当LED变成更加主流的照明方式,光源嵌入灯具的方式变得多样化,有一些方法在V1.0中没有被考虑进来。
4、改善光源替换的专用插头(灯座)以增加光源替换的灵活性。
⑤ 利用已获得能源之星认证的光源简化灯具认证的测试项目:
在光源通过能源之星认证的情况下,利用LM-82的测试标准,在温升测试的时候如果光源的温度不超过之前认证时候的温度,就可以认为其在灯具中的表现和使用寿命是符合要求的。从而可以参考光源认证时候的测试数据,简化灯具认证,节约认证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