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6日,欧盟一致同意将第23批5个评议物质中的4个物质正式纳入SVHC候选物质清单,由于成员国委员会未将间苯二酚(EC 203-585-2; CAS 108-46-3)确定为SVHC的提议达成一致意见,此次间苯二酚将不会被纳入到SVHC候选物质清单,后续欧盟委员会将仍会就此物质展开进一步的确认。
随着SVHC候选清单的不断更新,企业面临的管控要求越来越多。企业需提高自己产品的风险意识,在物质列入SVHC候选清单后六个月内,符合条件的企业需要完成物品中的SVHC通报。建议企业及早对供应链展开调查,以从容应对法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