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欧洲法院的判决之后,ECHA于2015年12月17日发布了
*新进展
2015年9月10日的欧洲法院对案件C-106/14发布判决后,ECHA日前更新了物品中物质要求的指南文件。此版本为快速更新文件,其中更正指南文件中关于0.1%的阈值与法院裁定书不符合的部分。
SVHC物质0.1%的阈值应基于物品,REACH法规将“物品(Article)”定义为“在制造过程中获得特定形状、外观或设计的物体,这些形状、外观和设计比其化学
更全面的指南文件将于2016年发布,包括常规更新及结构重排的更新。新版本的指南文件中,将根据法院判决对SVHC阈值判定增加实例,帮助读者理解。
其中,欧洲法院对SVHC阈值判定的相关信息详见CTI此前发布的Newsletter:“RHS-TM-15021SVHC含量计算方式重大变化”。
指南文件历史更新记录
版本 | 变化 | 日期 |
版本 1 | **版 | 2008年5月 |
版本 2.0 | 第二版-结构修改和内容更新 | 2011年4月 |
版本 3.0 | 指南文件将会“快速”更新针对0.1%的阈值与法院判决不一致的地方,与法院针对C-106/14案件的判决结论保持一致。文件的更新会参考玩具安全指令(2009/48 / EC)。 | 2015年12月 |
更多信息
欧洲法院的判决:http://curia.europa.eu/juris/liste.jsf?language=en&td=ALL&num=C-106/14
指南文件对物品中物质的要求:http://echa.europa.eu/guidance-documents/guidance-on-reach?panel=sia#sia
物品中SVHC物质承担的义务:http://echa.europa.eu/regulations/reach/candidate-list-substances-in-articles
CTI建议
根据“once an article,always an article”的观点,产品中所有满足物品定义的零部件都需调查其中SVHC的含量。在大多数情况下,根据定义很容易区分出一款产品中的物品部件。对于明确符合物品定义的部件可以按照物品来计算SVHC浓度。然而,某些特殊情况下,很难区分产品中的物品、物质或混合物,其判定标准取决于其生产过程。
企业应该密切关注事件发展动态,建议制造商和进口商对产品中的部件按照物品定义重新进行物品的判定,重新评估部件中的SVHC浓度,确保物品符合信息传递,通报与授权义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