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电动自行车转为实施强制性产品CCC
2018年8月1日起至2019年4月14日是电动自行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转为CCC认证的过渡期。过渡期内电动自行车有CCC认证或者生产许可证,都被认可,可以在出厂、销售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过渡期后2019年4月15日起,电动自行车产品未获得CCC认证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电动自行车企业需要提前做好申请CCC认证准备,方便正常经营销售。
同时在下个月起各省级质监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停止受理电动自行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已经受理的办理终止手续。2019年4月14日,省级质监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销全部电动自行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不同类型的企业对于电动自行车CCC认证相关要求:
1. 持有有效生产许可证企业
在2019年4月14日前提出认证委托的持有有效助力车(电动自行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认证机构对其免除初始工厂检查,承认相应的审查及检测结果。指定认证机构应于发证后6个月内对换证企业实施首次监督,内容包括:产品一致性检查、必要的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
2. 未持有有效生产许可证企业及进口企业
未持有有效电动自行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及进口企业向CCC认证指定认证机构提交CCC认证委托,由指定机构按照CCC认证要求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