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场核查时,核查组可以根据食品生产工艺流程等要求,按申请人生产食品所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和产品标准核查试制食品检验合格报告,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可以由申请人自行检验,或者委托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出具。试制产品检验报告的具体要求按审查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新修订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也已于 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所需要食品检验报告的要求
根据《
在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方面,现场核查时,核查组可以根据食品生产工艺流程等要求,按申请人生产食品所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和产品标准核查试制食品检验合格报告。
实施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时,可以根据食品添加剂品种,按申请人生产食品添加剂所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核查试制食品添加剂检验合格报告。
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可以由申请人自行检验,或者委托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出具。试制产品检验报告的具体要求按审查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就食品生产许可证所需要食品检验报告的要求,国家食药监督局在《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答记者问是强调“取消许可检验机构指定。之前的生产许可规定是,申请人的产品检验需要到指定的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为了方便企业、提高审批效率,新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申请人可自行检验或者委托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对其产品进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