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质检总局通报2015年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分类监管考评结果,广东省51家承担县级以上质监部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以及部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设置和依法授权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中,9家被定为I类,29家被定为II类,13家被定为III类,分别占被考核机构总数的17.6%、56.9%、25.5%构。其中,I类机构除2014年的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广州纤维产品检测研究院、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广东省惠州市石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7家检验机构,又增加广东省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广东省潮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等2家检验机构。
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实行分类监管考核,是国家质检总局为规范检验机构检验行为,促进提升检验工作质量的一项重要要措施,被评定为I类和II类的检验机构可以承担国家监督抽查和省级监督抽查工作任务。下一步,广东省将针对质检总局通报发现的检验机构在资质认定、项目检验、检验报告信息、检验仪器设备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检验机构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同时将分类监管结果与监督抽查、许可证发证检验和风险监测工作挂钩,采取奖优惩劣的办法,促进检验机构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检验能力和技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