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7日,国家质检总局在京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了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部门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国家认监委副主任董乐群表示,我国将逐步建立统一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价体系,有效减少重复评审,减轻机构负担,提升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
据董乐群介绍,自2015年8月1日《认证机构管理办法》实施以来,新批准认证机构共计9家,已经受理正在审批过程中的认证机构25家。而从2001年8月国家认监委成立至2014年11月底,国家认监委共批准设立认证机构184家。2014年11月底至2015年11月底,国家认监委新批准认证机构31家,累计批准认证机构共计215家。
同时,认证机构批准书和检验检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分别由4年和3年统一延长为6年,减轻了从业机构频繁评审、频繁换证的负担。
“通过优化审批程序,有效缩短了审批时限,提高了审批效率。根据164号令的规定,认证机构设立的审批时限由以前规定的90个工作日,缩短为45个工作日,审批效率提高了1倍。”董乐群称,随着相关部门规章的“立、改、废”,改革红利逐步释放,截至2015年11月底,认证机构数量比去年同期增长16%,检验检测认证领域呈现发展活力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日益活跃。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也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国家认监委陆续制定了近20件配套文件。下一步,国家认监委将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为基础,以不同行业要求为补充,逐步建立我国统一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价体系,有效减少重复评审,减轻机构负担;还将加快制定检验检测认证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建立新领域的认证认可制度,形成更加完善的认证认可体系。
我国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发展迅速。截至2015年11月底,我国已累计颁发各类有效认证证书超过140万张,认证证书总量连续多年位居世界**,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年产值达1700多亿元,从业机构主体约2.9万家,成为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重要技术支撑和增长点。